欢迎访问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官方微信 资讯网 切换到繁体 站点地图
字体颜色
银色
黑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栗色
青色
金色
灰色
还原
开始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执法承诺

发布时间: 2016-07-04 16:52 阅读 8734 次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执法承诺

 

一、合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授权范围、权限履行职责,不越权,不推诿。做到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二、公开、公正。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做到服务项目公开、收费(处罚)标准公开,案件审理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三、程序正当。在行政管理及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涉及重要权益案件依法举行听证。

  四、高效便民。在行政管理及执法活动中,讲究效率,方便公民。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为人民群众提供快速高效服务。投诉案件受理做到一般案件不过期,重大案件限时结,紧急情况现场办公,保证游客满意率98%以上。

  五、诚实守信。向社会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真实可靠的信息,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擅自变更、撤销行政决定,做到不欺瞒,不扯皮,不与民争利。

  六、接受监督。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滥用职权,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吃、拿、卡、要,违者严肃处理。


更多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提示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