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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2-07 16:58 阅读 10134 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产业促进科、形象推广科、旅游消费科、公共服务科、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有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洛阳市旅游监察大队、洛阳市旅游咨询培训服务中心和洛阳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未编代管)、小浪底西霞院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制定旅游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规范旅游监管责任,规范秩序;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培训工作;旅游年票管理及发行;西霞院园区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参供编制1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职工84人,离退休26人。

  二、 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13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27.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87.16万元,财政专户代管资金收入2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1.72万元,占10.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35万元,占1.72%;商品服务支出103.33万元,占1.68% ;项目支出5259.16万元,占85.66%。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3.86万元,占10.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21万元,占1.62%;商品服务支出103.33万元,占1.69% ;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5258.16万元,占85.99%。主要项目是:央视广告费、中国旅游报广告费、各类媒体报刊媒体宣传经费、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培训费、旅行社引客入洛经费、旅游宣传品资料制作费、旅游安全检查工作经费、旅游景区管理与督查、旅游资源普查及抽样调查等统计工作经费等

  四、 “三公”经费预算减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200万元,比2016年度增长了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持上年度数据。公务接待费11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3%,其中13万是我委及4个二级机构的正常公务接待,100万是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节期间巡游表演活动及全国旅行商踩线活动接待费;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为扩大洛阳知名度及影响力,将邀请更多的巡游表演团队及旅行商,因此活动接待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49.8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运行维护费一小部分用于我委及二级机构现有公车正常工作运转,绝大部分用于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节期间巡游表演活动及全国旅行商踩线活动租车费。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附:

2017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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