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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发布 2018年暑期旅游出行提示

发布时间: 2018-07-11 10:19 阅读 6086 次

随着中考、高考结束,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使广大游客的旅行更顺利,体验更舒适,河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游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温馨提示。
    一要认清旅行社资质。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出游时,要确认旅行社的资质和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等。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旅游者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要警惕“旅游陷阱”。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品质,不要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买保险“送旅游”、“户外俱乐部”、“微信群”及“熟人介绍”等非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以这类名义组织的旅游通常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提示游客购买保险,不提供发票或收据,出现纠纷或意外事故后,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三要谨慎选择退团。旅游消费其实是一种典型的预付式消费,事先签订消费合同对于保障游客权益尤为重要。游客在选定某旅游产品时,不管是实体消费还是网上订购,尽可能在付款前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如此,一旦出现纠纷,维权更有底气。当然,即使签订了旅游合同,游客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参团,也可以提出退团,不过游客需承担机票、酒店预订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且退团通知应尽早告知旅行社。
    四要遵守团队纪律。游客在游览参观过程中,应注意听从导游安排,加强时间观念及团队意识,不要因为游客个人的迟到而影响团队旅游行程和其他游客的权益。应记住集合的时间、地点,导游的联系方式,车辆的停放位置、车型车号及颜色等,方便及时与团队会合。
    五要注意旅游安全。暑期天气高温多雨,消费者出游前应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状况,避开洪涝灾区,做好防暑、防雷、防雨准备;不要轻易参加未开发线路探险旅游;游览地势险要的自然景观时,要留意景区危险地段的警示标志,不要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游客在参加滑沙、滑草、骑行、海泳、漂流等旅游项目时,需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同时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谨慎参加;旅行途中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身份证、护照等重要证件;游览时要听从导游(领队)的游览安全提示。此外,暑期出境游特别是对于海岛游中安排的“海底漫步”、“浮潜”、“深潜”等项目,要在专业教练的陪同下参加,乘船游览时要全程穿戴救生衣,注意天气变化,做好安全防范,一旦遇到险情,应及时向当地救援部门求助。
    六要增强购买保险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保单或保险号。建议游客出行前关注旅游航班起、降地的天气状况,并以此为依据购买航空延误险,这样即使天公不作美,延误险的赔付也能弥补损失。
    七要坚持文明旅游出行。游客出游时要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古迹,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做到讲文明,知礼仪,重礼节,懂礼貌。
    八要理性处理旅游纠纷。游客在旅游途中遇到困难,可以找旅行社领队导游、景区景点服务人员、当地旅游质监部门寻求解决。出境游时,可向当地使领馆求助。遇到需要咨询的事项或者需要投诉维权,可以拨打“12301”旅游服务热线。如发生冲突事件,应保持冷静,积极沟通,理性维权,同时注意收集、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一时无法解决的,待安全返程后向所在地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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