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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10-30 11:10 阅读 8901 次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入预算说明

四、支出预算说明

五、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本市旅游监管责任,规范秩序;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旅游年票管理及发行工作;西霞院园区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招商引资,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统一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3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产业促进科、形象推广科、旅游消费科、公共服务科、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分别为洛阳市旅游执法支队、洛阳市旅游咨询培训服务中心、小浪底西霞院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909.81万元,其中:财政一般拨款1537.75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72.06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590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92万元,项目支出4905.89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1.02万元,占14.06%;商品和服务支出104.41万元,占1.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9万元,占1.16%;项目支出4905.89万元,占83.01%。其中,一般性项目3185.89万元,专项资金1720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1.02万元,占14.06%;商品和服务支出104.41万元,占1.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49万元,占1.16%;项目支出4905.89万元,占83.01%。其中,一般性项目3185.89万元,专项资金1720万元。

五、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909.81万元,支出预算5909.8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减少3.74%,主要原因:2018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减少。

六、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831.02万元,主要保证机关、旅游执法支队及西霞院管委会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08.91万元,与2017年预算增加108.91万元,增比54.5%。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57.81万元,比2017年增加70%,其中13.6万元为机关公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为旅行商踩线大会、河洛文化节等大型节会活动租车费用;公务接待费251.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1.2%,其中11.48万元为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239.62万元为旅行商踩线大会、河洛文化节接待费用,全国旅游城市市政论坛(洛阳分论坛)、首届中原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部分接待费用。增长原因为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为扩大洛阳知名度及影响力,旅行商踩线、河洛文化节规模加大,并且临时增加全国旅游城市市政论坛(洛阳分论坛)、首届中原旅游文化产业博览会,因此费用增加。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34.8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01.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017-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绩效达到全覆盖。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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