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8-21 09:40 阅读 16139 次
广电管理科(电话:86862068)
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等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等工作;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定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监管和评价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监管全市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对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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