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9-25 10:29 阅读 9261 次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及一般违法行为
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
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2、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处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除侵权盗版、含有违禁内容以外的非网络游戏。
3、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规定,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能够及时改正的。
4、对违规从事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和使用的处罚。
持有《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机构,超出载明的许可事项收卫星电视节目,但节目内容无违法违规内容的,责令改正及时改正的。
5、对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复制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处罚。
复制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依照本办法办理审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对旅行社变更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设立分社未按规定备案;以及不按照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处罚。
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经营和财务信息等统计资料,首次发现且能在限期内改正。
7、对导游人员未佩戴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处罚。
导游人员及时改正,并在未佩戴导游证期间未开展不合规行为。
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1、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与申报信息不一致的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但主动整改的。
三、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1、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标明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
的处罚。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标明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
2、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对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或者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处罚。
旅行社及时整改,找回遗失的旅游合同及相关资料,未借机谋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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