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5-08 17:15 阅读 5481 次
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2021年河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观光园区、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的通知》(豫文旅资源〔2021〕3号)文件要求,市文广旅局组成初审检查工作组,对照标准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和意见反馈,现将初审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内,如对入选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之日18:30前通过电话或书信等方式实名向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同时提供书面的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或反映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及邮编: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228号党政办公大楼1406室 471000
联系电话:0379-63322729
附件:2021年河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观光园区、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初审检查结果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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