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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4-12-30 08:20 阅读 12080 次

  2014年,市旅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较好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洛阳旅游网政务版,主动公开我委基本情况及各项信息和业务动态;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向全社会主动公开重要的业务动态;三是通过办公场所展板等形式公开服务性信息。

  2014年,我委洛阳旅游网政务版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246条;洛阳旅游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洛阳旅游相关信息2067条,目前粉丝数量已达40万,居全国前列,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未出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2014年度,我委受理咨询包括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分别为58件和21737件,全部进行了回复和处理。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273起、涉及819人,投诉率远低于0.5‰市定目标,满意率达100 %。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五)费用收支情况

  2014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2011年我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魏立峰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路毅为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委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大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旅发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信息上报渠道,各科室设置专人负责上报,信息办统一审核、发布,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工作,制定了《洛阳市旅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了我委受理申请的机构、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并不定期进行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三)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一是以洛阳旅游网集群为主渠道。2011年,我委在洛阳旅游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2年,我委对洛阳旅游网政务版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进一步优化,开设县区信息采集通道,丰富信息内容。2014年,我委根据省旅游局的要求,对洛阳旅游网资讯和政务版进行了改版,网站设计新颖合理,条理清晰。我委由委主任牵头,信息中心内设3人对信息内容进行收集、管理和上传工作,保证网站集群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借力报纸电视平台。充分利用和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商报、洛阳电视台、电台等本地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向全社会主动公开重要的业务动态。我委和《洛阳商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洛阳商报每周辟出一版的版面用于旅游工作信息发布。三是利用展板等传统媒介。在委办公区域,全年设立展板,对重大决策类、党党务政务公开类、服务类等各类信息进行现场公开,方便公众办事、咨询和监督。四是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互动平台。洛阳旅游官方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发布旅游动态、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提升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宣传力度不够大,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了解,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等不足。

  四、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相结合的有效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非公文类、动态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的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三)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流程进行统一和规范,分解细化,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四)增设网络评价体系,接受游客监督。通过洛阳旅游网、旅游官方微博和微信等渠道公开洛阳旅游企业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包括吃住行游购娱旅游涉旅企业相关信息。接收广大游客评价和监督;旅发委通过游客评价结合实地调查,再次进行公示,方便游客选择优质服务企业,更好的为游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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