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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6-10-17 10:38 阅读 7376 次

  一、部门概况

  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产业促进科、形象推广科、旅游消费科、公共服务科、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有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洛阳市旅游监察大队、洛阳市旅游咨询培训服务中心和洛阳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未编代管)、小浪底西霞院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本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本市旅游监管责任,规范秩序;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旅游年票管理及发行工作;西霞院园区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招商引资,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统一管理等工作。

  二、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374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7.33万元,其他收入8.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1.75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35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7.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63.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招商引资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产业招商和驻地招商专项工作。

  2、培训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7.3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文明奖。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52万元,主要用于旅发委机关和旅游监察大队医疗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西霞院管委会医疗保险支出。

  6、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4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

  8、行政运行支出400.0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工会费,生育保险,人员工资。

  9、旅游宣传支出606.13万元,主要用于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国际文化友好交流展演活动、国内外旅游交易会、全市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各类宣传品制作、境内宣传促销、境外宣传促销等。

  10、旅游行业业务管理113.2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管理与咨询、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导游人员考试。

  11、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17.59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智慧旅游建设及返还旅游年票款支出、央视广告及各类报刊媒体的广告宣传工作、西霞院招商及日常工作。

  12、住房公积金支出40.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8.14万元(含局机关及4个所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万元。包括2015年6月,我委一行两人随省局赴台湾参加乡村旅游管理培训;2015年12月,我委一人赴泰国推介洛阳旅游资源洽谈旅游项目。累计3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6.8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旅发委机关、洛阳市旅游监察大队、洛阳市旅游咨询培训服务中心和洛阳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小浪底西霞院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日常工作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 6.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媒体记者及其它地市旅游交流团等,接待61 批次、512人次。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4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合计90.77万元,2015年 “三公”经费增加到48.14万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2015年公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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