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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1-15 11:23 阅读 13387 次

当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相互叠加态势。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市民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远行,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返洛来洛,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可返洛来洛。

2.减少人员聚集。大型会议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应当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备案;取消庙会、年会、集体团拜及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倡导“红事”延期、“白事”简办、“宴请”不办等新风尚,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3.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全市社区(村)、单位、学校和宾馆加强对返洛来洛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洛康码”查验;中高风险地区返洛来洛人员一律实施“14+2”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所需费用自理;低风险地区从事冷链相关工作的返洛来洛人员,应持有抵洛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公园景区、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洛康码”或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封闭半封闭管理措施。

5.加强健康管理。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市民,应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止咳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引导患者及时就医排除风险,对拒绝实名登记的不得销售相关药品。

6.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做自己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理解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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