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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和《洛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我局编制了《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对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未按规定履行程序的,不得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
二、局政策法规科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承办科室要积极配合局政策法规科,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承办科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局政策法规科。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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