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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许可办理指南
一、事项编码
MB1533562XK25219003
二、适用范围
拟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申请人。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旅行社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第5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七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受理机构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六、决定机构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一、申请人及拟设立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条件和旅游法规规定的单位及自然人;
二、出资人应为内资企业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及其它申办主体(如事业单位等);
三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五、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六、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导游,);
有20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储能力或依法取得不少于20万元的银行担保。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无。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形:
无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3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履历 | 原件 | 1 | 纸质 | |
4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原件核验,不存档 |
5 | 企业章程 | 原件 | 1 | 纸质 | |
6 | 办公设备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洛阳市民之家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窗口提交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index.html)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审查
登记机关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和需补正信息。
(三)决定
审查通过的,网上自动生成电子导游证,由省旅游局制作电子导游证身份标识发放给申请人。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 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或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到洛阳市民之家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窗口(4A08)
(二)电话咨询
0379-63917103
(三)网上咨询
http://www.hnzwfw.gov.cn/index.html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
(二)电话监督投诉
1.窗口:0379-63917623
2.洛阳政务服务中心总投诉台电话:0379-63917623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www.hnzwfw.gov.cn/index.html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0号(洛阳市民之家),洛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洛阳市民之家4楼大厅自助查询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379-63917103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index.html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洛阳市民之家4楼大厅自助查询一体机
2.电话查询
0379-63917103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index.html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二十、附件
附件1 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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