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监管〔2025〕8号)文件精神,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培训执法政策法规学习讨论活动,旨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加强对文化艺术校外培训市场的监管力度。
活动期间,支队政策法规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及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与文化艺术培训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当前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现状进行了深入解读。不仅对条文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还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在文化艺术培训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并就日常执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交流。大家纷纷分享自己的执法经验和见解,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市文广旅局科技教育科参加了学习讨论活动。
支队长郭金平表示,此次学习讨论活动意义重大,不仅加深了执法人员对文化艺术培训执法政策法规的理解,也为今后更加科学、规范地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强对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艺术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培训环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