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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5-09-24 10:38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一、正确看待校外培训

  尊重孩子的禀赋特质、兴趣爱好,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科学规划孩子的课余生活,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项目,不攀比、不跟风,不盲目报班培训,避免增加孩子培训负担。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即具有《办学审核同意书》,且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合规培训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更不要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避免误入陷阱。家长朋友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网址:https://xwpx.eduyun.cn/,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hct.henan.gov.cn/公共服务版块中文艺培训机构查询栏目查询合规机构信息。无办学审核同意书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

 

 

 

  三、规范签订培训合同

  在参加培训前,务必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作为维权凭据。切勿轻信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宣传,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在处理退费纠纷的过程中发挥着积极协调作用,但一旦协调不成,家长仍然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追讨学费。如果没有签订规范的校外培训合同,法院也很难支持家长的诉求。

 

  四、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等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不要选择无办学审核同意书的违规机构参加培训,不向违规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是消费行为,先缴纳学费再培训是预付费消费行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消费作为民事行为,遵循买卖自愿原则,以当事人和商家协商为准。若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可请相关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建议家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主体应诚信经营,不得以诱导、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不得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等;应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共同打造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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