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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洛龙区兴洛西街与香山路交叉口建业龙城12号楼商铺2楼的“洛阳鲤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八音艺能龙城校区),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且存在噪音扰民等问题。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该公司到洛龙区文广旅局申请办理“办学审核同意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目前处于无证经营状态,请广大家长朋友在为孩子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即具有《办学审核同意书》,且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合规培训机构,规范签订培训合同,自觉抵制违规行为,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更不要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避免误入“陷阱”。家长朋友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网址:https://xwpx.eduyun.cn/),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hct.henan.gov.cn/)“公共服务” 版块中“文艺培训机构查询”栏目查询合规机构信息。无办学审核同意书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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