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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促进和规范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2024-2025年度洛阳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参与评估省级传承人56人,经各县区推荐、材料审核等程序,确定优秀12人,合格42人,丧失传承能力2人。
现将“2024-2025年度洛阳市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6年4月3日至1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单位: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0379-86865625
电子邮箱:lysfyk2024@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24-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洛阳市)
2024-2025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洛阳市).wps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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