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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周年特别宣传活动系列(三)

发布时间: 2022-11-10 11:24 阅读 4240 次

“你看!他们在执法的同时,还能为我们出谋划策,指导预防违法。”这位在洛阳市西工区经营了30多年面馆老板,满脸兴奋地对记者介绍。近年来,洛阳市司法局成功探索出了“一中心、两优先、三抓手”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经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些年,我看到了他们执法工作的巨大变化。”上述面馆老板说道,作为一家小店,抗风险能力很弱。“以前,各类戴着大檐帽的执法人员,执法时冷冰冰的,拿着条条框框说事,让人喘不过气来。”他说,自从洛阳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以来,行政执法人员一改过去的工作方式,在执法过程中竟然主动帮助他出谋划策,譬如对雇工提出建议,帮助企业预防违法。回想起执法态度的转变,面馆老板感慨万千。

“行政执法人员要不断学习提高,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小老板’们。”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服务型行政执法对执法人员要求较高,不仅要精通法律业务,也要熟练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更要接地气、知民情。“我们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做个全能型‘裁判’。”

据了解,洛阳市从2012年开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十年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出台全国首部服务型行政执法政府规章《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洛阳市在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的同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建立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制度,培育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8家,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24家、标兵7家,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9月,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面对群众对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洛阳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素质,锻炼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使行政执法不仅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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