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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完成“执法为民”微视频拍摄

发布时间: 2022-10-20 10:02 阅读 5384 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扣“推进服务型执法十周年”宣传主题,以“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为主题,我局组织拍摄“执法为民”微视频,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该视频根据洛阳市某风工艺品商行免予行政处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真实案例拍摄,以此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能力。2022年8月9日,接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办线索,反映洛阳市某风工艺品商行(经营者:杨某静)在抖音账号“雅某阁书画院”通过直播方式经营艺术品,涉嫌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未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经立案调查,该商行杨某静于2022年01月05日注册成立,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工艺品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2月份使用《营业执照》在抖音上注册“雅某阁书画院”,并开设了抖音店铺“雅某阁书画院”,请老师进行现场创作,网络主播宣传、销售书法及绘画作品。该商行未到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这一行为违反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之规定。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未发现该商行之前有过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支队集体讨论认定其属首次。为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支队执法人员热心帮助经营者到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引导商户合法经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文化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化市场免于处罚清单》(豫文旅综执〔2021〕40 号)第五项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受到了商户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我局依法积极推行行政指导,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高效服务,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等文件要求,遵循合法、合理、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增益止损等原则,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将行政指导贯穿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全过程,广泛宣传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法,通过正向激励机制,提升法律遵从度和对行政执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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