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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2 15:50 阅读 3169 次

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441234.72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为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支队办公楼安保、清洁及水电暖等日常维护,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一年。

3.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需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时间:2024年05月23日—2024年05月29日(北京时间)

七、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5月23日—2024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现场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到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6楼6621房间(洛阳市九都东路318号)获取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楼5508会议室(洛阳市九都东路318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1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8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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