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1-22 15:29 阅读 6071 次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导服中心:
根据河南省旅游局豫旅[2016]339号文件精神,市旅发委于2016年12月5日开始办理导游证IC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参加2015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2、导游证IC卡升级、遗失补办、损坏补办人员。
二:办理导游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 持有《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申请导游证
1、申请人的《导游资格证书》或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套,验原件。
2、申请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三金”证明原件或与导游服务中心签订的代管合
同原件。
3、按规定完整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份。
4、二张二寸红底彩色证件照。
5、身份证复印件。
6、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导游证升级
1、导游证IC卡原件。
2、提交前述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的1-5项。
(三)导游证遗失补办
1、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2、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丢失证明。
3、在省级报刊登载的遗失作废声明(自登载之日起满1个月方可申办)。
4、提交前述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的1-5项。
申请补证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四)导游证损坏补办
1、所在单位开具的证件损坏情况说明。
2、损坏的导游证IC卡原件。
3、提交前述申请导游证所需材料的1-5项。
申请补、换证期间,申请人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五)各单位须上报办理导游证申请及人员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
四:办理地点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国旅大厦4楼407室
五、其他事项
(一)此项工作作为导游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按时上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电话
电话:63322162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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