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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执法支队 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 2016-12-02 09:08 阅读 5022 次

洛阳市旅游执法支队

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培训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养,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及内容;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

3、国际国内政治和经济形势;

4、中央和省、市、委规定的其他学习内容;

5、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6、旅游监察的相关业务知识;

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

二、学习的时间和方法

原则上坚持每周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时间,有重要政治活动和学习任务时,时间可以相对集中使用,整个学习由队党支部按照队支委会的要求作出统一安排,政治理论学习由队党支部组织,业务学习由办公室组织,并做好学习、讨论记录,每位工作人员要人很学习,并以此作为评定先进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学习形式:

本着有利于对学习内容理解和掌握的原则,灵活多样地组织学习,主要采取如下形式:

1、全体人员集中学习;

2、确定课题或学习范围,个人自学或开展讨论;

3、围绕学习和工作重点,定期进行交流;

4、组织观看富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或电教片等;

5、理论学习与现场实践相结合。

四、学习的要求:

1、要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自觉性。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十八大”重要精神,把握精神实质。无论是从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的需要,还是新时期旅游监察工作性质的要求,同时要不断加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学习方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用学到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及掌握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去正确地认识存在的各种问题,去指导工作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

3、要坚持定期进行学习情况及效果的督促监察。队党支部和办公室每半年或在组织一个专题学习结束后,都要对机关每位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情况或读书笔记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务求收到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队党支部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参加,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次集中学习都要实行签到制,队党支部组织的学习,由党支部书记负责考勤。如果因事不能参加学习,本人应说明原因,并应在事后利用适当时间进行补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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