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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执法支队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 2016-12-02 09:10 阅读 5225 次

洛阳市旅游执法支队工作纪律

 

一、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服从领导,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四、依法受理旅游来访、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五、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严格遵守行政执法规定,依法办理旅游违法案件,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六、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办公场所整洁,不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和乱扔杂物。

七、上班期间,严禁赌博、酗酒、玩游戏,不传播谣言,不拨弄事非,不传看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八、着装整洁,文明办公,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旅游行政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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