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2-02 09:27 阅读 9199 次
洛阳市旅游执法支队执法工作台账制度
一、为有序开展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对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洛阳市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贯彻科学设置,仔细登记,长期坚持,不断改进,方便查阅,内外有别,专人保管原则。
三、旅游行政执法硬件的管理台帐有:检查日志、简易程序处罚登记表、已查处涉案人员(单位)情况登记表、旅游投诉案件登记表等。
四、管理台帐应按规定要求设置,明确记录人员,并进入档案管理程序,永久存放。
五、在登记、使用过程中,有关内容要严格把好保密关,严防泄密。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