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官方微信 资讯网 切换到繁体 站点地图
字体颜色
银色
黑色
红色
绿色
蓝色
栗色
青色
金色
灰色
还原
开始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1 阅读 4486 次

  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行业各单位:

  按照洛阳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市旅游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依法治安,强化改革创新,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魏立峰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副 组 长:陈向涛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孙小峰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王 峰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纪检书记

  成 员:市旅发委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市旅发委副主任陈向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旅发委行业管理科科长王秉杰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阶段安排

  (一)学习宣传周(6月1日--6月7日)。6月1日市旅发委结合市政府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拉开2015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依法治安理论集中宣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全面发动,推动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市旅发委将在旅游网政务平台上推荐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宣讲课件,供各单位学习宣讲使用。

  (二)警示教育周(6月8日—6月14日)。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作为本周的主要工作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反思、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完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提升事故防范意识和发现事故隐患的能力。各旅游企业要组织一次对生产经营场所的隐患大排查活动。

  (三)安全文化周(6月15日—6月21日)。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组织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是本周的主要工作内容。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行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安全洛阳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等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意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1、宣传咨询日(6月16日)。6月16日为国务院安委办设定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要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届时市安委会将在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的人口密集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行业各单位要积极参加,按照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常识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和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2、执法检查三日行(6月16日—6月18日)。六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我市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届时,市安委会将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对部分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观摩应急抢险演练。各有关单位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准备,迎接检查。

  (四)应急演练周(6月22日—6月28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演练和紧急避险技能培训”活动是本周的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汛期避险和消防安全等重点,组织开展旅游企业开展的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抢险演练。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综合实战演练,并通过演练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具体工作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日,参加市安委会将组织召开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动员大会。

  (二)继续开展对话谈心活动。要继续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对话谈心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加强依法治安,保证安全生产。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在报纸、广播、网站,刊登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内部刊物上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等素材,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

  (四)加大行政执法和督导暗访工作力度。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法,深入县区,深入企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继续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市总工会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和“安全示范班组”创建活动,各单位均要踊跃报名参加竞赛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尽快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狠抓推进落实,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活动部署,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行业各单位也要建立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月”工作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宣传学习、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典型案例曝光和新闻舆论宣传情况。要把“安全生产月”中各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对部署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旅游企业要通报批评。

  (四)搞好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报道,为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舆论宣传声势。要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安全发展战略理念、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等方面宣传;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手段,传播安全生产声音,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可到国家总局、省局、市局网站下载或与省局宣传中心联系购买。(联系人及电话:孟醒、15838316160)。

  (五)及时上报信息,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中各项活动信息的采集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及时报送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于7月1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上报。(联系人:张永生  联系电话:63322252/18639288798 

  2015年5月28日 

更多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提示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