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12-26 14:46 阅读 5380 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8年元旦假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关于做好元旦假日旅游投诉工作的指示精神,保障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安全、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
认真落实假日旅游投诉值班制度,保证旅游投诉咨询电话24小时畅通,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保持在位,遇有群体性、突发性旅游投诉事件要及时处置上报。省质监所将不定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投诉电话进行随机抽查。
二、依法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质监部门要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接到旅游投诉,要做好书面记录和分类统计,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于2018年1月1日14:00前,将假日期间受理、处理游客投诉情况(含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上报至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中心, 漏报或者逾期不报将按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南(试行)基本指标》计入年度考评。
联系人:袁志厚 史 晋 电话:0371-65508110
传真:0371-65506775 邮箱:hnlytszx@126.com
附件:2018年元旦假日期间旅游投诉情况统计表
2017年12月26日
2018年元旦假日期间旅游投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序号 | 投诉 时间 | 案件来源(本级、12301、省转) | 被投诉者 | 投诉 类别(景区、旅行社、酒店) | 投 诉 内 容 | 处 理 结 果 | 理赔 金额 | 结案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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