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6-11 11:03 阅读 4981 次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委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下发了洛旅[2018]33号、洛旅[2018]34号、洛旅[2018]35号文件,对旅游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就旅游行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上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县(市、区)旅游局(委)、旅游行业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提供黑恶犯罪线索。
二、各县(市、区)旅游局(委)、旅游行业各单位要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开展明察暗访,紧紧围绕洛旅[2018]35号文件精神开展线索摸排,做到底数情、情况明。
三、特别是针对“涉旅”黑恶线索深挖细查,跟踪到底,坚决严厉打击“涉旅”黑恶势力犯罪,严防黑恶犯罪分子利用旅游资源,获取政治资本。
四、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深入摸排,做好摸排记录,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上报。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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