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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高铁列车广告策划及活动执行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31 17:55 阅读 31722 次

为宣传洛阳城市形象,展示洛阳文旅资源,市文旅局拟通过高铁列车车内广告和互动活动宣传洛阳文化旅游产品,现就广告策划及活动执行服务通过询价形式面向广告、策划、传媒类公司选择服务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有洛阳始发去往北京西站(G564次)、上海虹桥站(G1812次)、广州南站(G850次)3趟高铁列车车体广告资源,媒体形式包括:语音播报、跑马信息屏、玻璃门贴、枕巾、桌贴、海报、行李架彩贴。现拟在去往北京西站的列车策划主题为“将博物馆搬上高铁列车”,在去往上海虹桥站、广州南站的列车策划主题为“洛阳牡丹甲天下”。

1.资金来源及采购控制价:财政资金,总服务费用不超过5万元;超过本预算的应标将被拒绝。

2.采购内容:

(1)供应商就高铁列车车体广告(语音播报、跑马信息屏、玻璃门贴、枕巾、桌贴、海报、行李架彩贴)的形式特点,结合相应主题,设计策划场景适合、内容新颖、画面美观、易于传播的语音、文字、图片。

创意示例:博物馆主题列车,按照在洛阳建都的朝代对车厢划分、展示,将馆藏文物照片进行拟人化创作,设计纪念车票,首发仪式上历史人物演员与乘客互动,等等。(仅供参考)

(2)玻璃门贴、枕巾、桌贴、海报、行李架彩贴等物料制作费用不在此次服务范围之内,但本项目供应商应负责后期与制作公司衔接。

(3)围绕3列列车主题的发布,应在广告画面上刊的首日举办列车内或站台上的小型路演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路演活动的策划方案及执行所需人员、物料。

(4)供应商应为活动的后期宣传摄制、编辑图片、文字、视频,协助在微信、抖音、微博等平台推广,总曝光量不应低于10万次。

3.设计规范:

(1)市文旅局将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博物馆、牡丹等内容元素的图片、文字、视频,但不排除服务供应商需拍摄、撰写有关内容。

(2)供应商提交的创意和设计不应侵犯他人权益,最终采用的的设计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3)招标人会指导并协助供应商完成素材收集、设计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4)2019年8月15日前策划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且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单位信用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应标规范

1. 应标人需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出部分策划思路和设计样稿,作为响应文件的主要内容,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 供应商实力要求:谈判人需具有完善的编辑、摄制、策划团队,有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执行类似业务的专业能力和成功案例,对洛阳文化旅游产业及事件营销策划有准确的理解。

3.响应文件要求:公司简介、部分策划思路和设计样稿、相关活动案例、报价、联系方式,只提交电子版。

四、报名及评比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洛阳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ww.lyta.com.cn)发布。应标单位请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lvyou@163.com(邮件命名为:洛阳旅游高铁列车广告策划及活动执行服务**公司响应文件)。

3.招标人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比,择优确定面谈对象及最终供应商,招标人承诺不使用、泄露策划内容,未采纳的响应方案不做解释,电子版稿件恕不退回。

4. 2019年8月9日12:00前未接到招标人电话的视为未采纳。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传推广科

地址:洛阳市党政办公楼14楼14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322053

 

2019年7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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