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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加强2017河洛文化旅游节暨“十一” 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21 18:00 阅读 6208 次

各县(市、区、管委会)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经营者:

为切实做好2017河洛文化旅游节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旅游业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防范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为重点,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旅游经营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自查。各旅游经营者要逐一进行自查、排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空档。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在整改到位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二)深入摸排隐患。各县(市、区、管委会)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旅游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再次对本辖区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三)全面检查督查。按照《洛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调整委领导分包联系县(市、区、管委会)工作的通知》(洛旅〔2017〕119号)要求,市旅发委将对各县(市、区、管委会)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以及促进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重要意义。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安排好各项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我市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安全制度。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深查摸排,做好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要定目标、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预防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好应急演练。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各项应对措施,确保一旦遇到险情能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有效救援、尽全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加强车辆管理。各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必须租用具有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必须与汽车公司签订规范的合同。要合理安排旅游团队旅行计划,避开存在安全隐患的旅游线路,并在出行前、旅游途中,做好安全提示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旅游景区要严格监控景区内交通安全,定期维修保养车辆,杜绝使用安全不达标、无相关资质的车辆。

(五)严控景区承载量。各景区要实时播报景区客流量,游客高峰期要实行截流、限流,合理疏导游客。各景区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醒目、易懂,各类安全救生设施设备要准备充足。临水、临涯等地段不仅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更要合理设置救生圈(衣)、救生杆等简易救生器材和报警设备,提高游客应对突发险情的能力。

(六)严格值班制度。各县(市、区、管委会)旅游主管部门、各旅游经营者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重大事件专报事项,主要负责人在节日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全力以赴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稳定。认真落实节假日安全防范措施,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必须保持值班备战状态,保证救援设备、设施性能良好,确保在接到险情报告第一时间组织有效救援。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或险情要及时如实上报,并按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领导不力,组织不细,工作不实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七)按时报送资料。各县(市、区、管委会)旅游主管部门要于9月30日前报送安全检查情况,逾期不报送的将通报批评。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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