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材料:
1、申请设立登记表;
2、设立申请书(含企业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出资方式);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章程;
5、验资证明:至少30万元验资报告书、注册资金银行缴款单;
6、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协议(一年以上)、房产证明,营业用房面积适当;
7、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办公用品清单及购物发票(可联网计算机、办公桌椅、固定电话2部、传真机、复印机等);
8、组建人员履历表(法定代表人、股东、总经理、部门经理、计调、导游员、会计等),有资质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9、首次股东会决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注册资金出资比例、金额、质保金出资情况、明确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10、承诺缴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的承诺函。
二、审批流程:受理申请审查--上报省旅游局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四、法定时限及本部门承诺时限:
法定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部门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五、项目设立依据:
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六、受理及领取结果地点: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旅游局窗口
窗口电话:63917280 投诉电话:63917232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洛阳市旅游局